对“维权羞耻”说不!造谣者才该被“羞耻审判” |环球人物评
作者:冯群星 于冰
“开除学籍”“被取消录取资格”!
最近,两名给女生恶意P图造“黄谣”的大学生受到校方严肃处理,公安机关也对他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令关注此事的网友们拍手称快。
面对他们恶意编造的“黄谣”,受害人为维权付出了巨大心力。
苏州大学学生恶意P图事件中,受害女生自己调查半年多才锁定嫌疑人;最近的南华大学造黄谣牟利一案,受害女生不得不一次次面对伪造图片,“感觉非常内耗和难以启齿”。
在这里,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赞美维权的女生:她们勇敢地站出来抗争与反击,为有同样遭遇的女性“打了样”。
与她们相比,造谣者才应该是感到羞耻的那一方。
然而离谱的是,在苏州大学、南华大学、中科大处分涉事学生的微博评论区,竟然出现了为造“黄谣”者喊冤的声音,认为“学校的做法太狠了”。
理由之一是单看涉事男学生的履历,似乎称得上优秀:多次获得奖学金,还拿到了研究生推免录取资格。
这种论调简直荒唐。
人们常说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同理,校园又岂是法外之地?
看看他们为自己辩护的嘴脸,“开个玩笑”“闹闹而已”……特别是在事发之后,他们还敢打起“个人隐私”的旗号,要求受害人不再发布他们的信息。
可见他们是知法犯法,大玩双标,造“黄谣”时想不起别人的隐私,企图逃脱处罚时就要求自己的“隐私”了。
一个读书人,立身不正、私德不修,放任内心的阴暗行龌龊之事;一个大学生,情感空虚、法律意识淡漠,以侮辱女性为乐,触碰法律的红线。他们必须接受法律的惩处,也有必要接受道德上的“羞耻审判”。
要让作恶者付出前途、人格、名誉的严重代价,要让全社会对“维权羞耻”说不,受害者才能走出那道漫长的阴影。
总监制: 吕 鸿
监 制: 张建魁
主 编: 许陈静
编 审: 苏 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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